中国人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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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

(图)中国人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中国人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

 

中国人寿福禄满堂养老保险是中国人寿于2010年9月1日推出的一款重量级的养老保险,中国人寿欲将此险种打造成像康宁重大疾病终身一样的品牌养老保险。所以这个产品无论是从收益还是功能上以及组合上中国人寿是花了很大心血的。而且在上海试销过程中获得市场的追捧与热销。

这个产品的特点是:

年年有分红;月月有养老;天天有保障;人人都需要。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提供养老年金、红利、累计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产品所属分类: 养老保险 分红保险 年金保险   

新品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   

基本保障: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保险期间: 请见产品条款   

被保险人,张先生,今年28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1万元,交费期间10年,选择60岁开始平准领取20年。可获得如下收益:

一份投入 多重养老

在保险期间内,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可为您提供养老金领取、红利获得以及可选择养老金和红利累积生息等多重权益。   

两倍收益 保证领取   

客户从60岁年生效对应日开始每年领取10260元直至79周岁年生效对应日,20年共计领取205200元,是所交保费的2.05倍;若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累积生息 财源滚滚   

若客户不选择每年领取养老年金,那么可获得养老年金累积生息和红利累积生息。   

专家理财 坐享红利   

中国人寿拥有专业的投资理财团队,让您省时、省力获得稳定回报。   

福禄满堂 “罩”顾全家   

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一份投入 多重养老   

在保险期间内,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可为您提供养老金领取、红利获得以及可选择养老金和红利累积生息等多重权益。   

丰厚收益 领取灵活   

越早投保、可获得越充足的养老金。   

累积生息 财源滚滚   

本保险可享有养老年金和红利的复利计息,每年利率以公司公布为准。   

高寿无忧 坐享尊荣   

本保险按照保险合同最长可以一直照顾您的老年生活直至8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福禄满堂 “罩”顾全家   

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本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给付养老年金。本合同养老年金的领取类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养老年金的领取类型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投保人可选择的养老年金领取类型包括:   

1.平准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2.增额年金。本公司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以后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个保单年度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增加,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00%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本公司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养老金领取期间   

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年限。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 ,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养老年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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