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保险
计划生育保险也就是“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计划生育妇幼健康保险” 、“独生子女两全保险”等一系列相关保险的统称。
计划生育保险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计划生育家庭和个人因实行计划生育带来的意外伤害、健康医疗等风险,减少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为引导群众自觉进行计划生育,推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国寿计划生育险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需实施节育手术者,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在每次实施节育手术之前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第四条 保险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在当地计划生育政府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医疗服务机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实施节育手术,导致其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节育并发症,经本合同约定的鉴定组织鉴定并确定等级后,本公司根据《节育并发症等级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节育并发症等级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