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保险合同

标签: 履行保险合同

顶[0]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履行保险合同
(图)履行保险合同履行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的义务
1,缴纳保费:投保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缴纳保费。
缴纳方式:现金。但经保险人同意,也可以票据或其他形式。
缴纳人:投保人。第三人也可。
缴纳保费与合同效力:一般地,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一次缴纳保费的形式。保险合同可以从投保人履行保险费缴纳义务后生效,也可在缴纳之前生效;人身保险合同常采用分期缴纳的形式。
不履行缴纳保费的法律后果:
1)在约定保费按时缴纳为保险合同生效要件的场合,保险合同不生效。
2)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可以请求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及延迟利息。
3)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未按约定期限(包括宽限期在内)缴纳保费,保险人可进行催告。投保人应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保险费,否则合同自动终止。
2,通知义务
(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在保险合同中,危险增加是有特定含义的,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当事人双方未曾估计到的保险事故危险程度的增加。
(2)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
3,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二)保险人的义务
1,确定损失赔偿责任
在保险条款中,关于保险人的损失赔偿或给付责任称为“责任范围”。对责任范围的限定一般是从三个方面做出的:1)基本责任,即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对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的责任。
2)附加责任,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要求并经保险人同意而增加的承保责任范围。附加责任一般不能单独承保,大多是附加在基本责任之上的。
3)除外责任,即保险标的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所导致的结果,所以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责任。目的是明确责任范围;防止纠纷;避免巨额损失;限制对非偶然事故的赔偿;避免逆选择。
2,履行赔偿给付义务
保险人履行赔付义务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的内容和保险金的支付方式。
1)保险金的主要内容。赔偿给付金额;施救费用;为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付的受损标的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2)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原则上,保险人以现金形式赔付,而不负责以实物补偿或恢复原状。已有的约定除外。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核保手续 下一篇保险监管模式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收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