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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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0] 分享到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一、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产品介绍
产品全称: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
产品类型: 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70周岁以下
缴费方式:趸交、年交保险期限:终身
二、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产品特点
1.一张保单,保障两人;
2.7种交费期限,任您灵活选择;
3.终身保障,回归保险真谛 ;
4.减额交清,舒缓人间困境;
5.享受同时身故特别利益;
6.生命尊严提前给付,尽显人性关爱;
7.保证可保,让保障无时不在;
8.享受可转换年金权益,方便您灵活运用资金;
9.拆分选择权,灵活便捷;
10.附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
11.享受分红,额外惊喜。
三、平安世纪同祥终身寿险(分红型)2004保障责任
基本利益:
1.任一被保险人1年内疾病身故,按照保险金额的10%领取身故保险金,且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费,保险责任终止。
2.任一被保险人1年后疾病身故,按照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3.任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按照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特别利益:
1.同时身故保障:任一被保险人于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且依合同约定需给付全额身故保险金,自其身故之日起30日内,若另一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保单生效1年后因疾病身故,且身故也发生在7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按照保险金额领取"同时身故特别保险金" 。
2.保证可保:任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保单生效1年后疾病身故,仍生存的未满70周岁的被保险人可在60天内申请投保本公司当时提供的终身寿险,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附加利益:
1.意外残疾保障:任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
2.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任一被保险人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且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者,可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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