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
一、中国人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产品介绍
产品全称: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
产品类型: 主险
险种类别:女性保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16—40周岁(如怀孕需未超过16周)
缴费方式: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限:至被保险人70周岁,对“附带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则自其出生并生存七日后至满六周岁止
二、中国人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保障责任
1.高残、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我们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高残保险金,维持您家人的正常生活,如“附带被保险人”仍生存,本合同继续有效,并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
2.医疗保险金
一旦患有合同指定癌症之一时,我们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
3.系统性红斑狼疮
我们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系统性红斑狼疮医疗保险金。
4.意外伤害或患疾病而接受指定手术
我们按基本保额的5%给付手术医疗保险金。
5.初次发生髋部骨折、患骨质疏松症
我们按基本保额的5%给付髋部骨折医疗保险金。
6.怀孕期间患特定疾病
(1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先兆子痫及子痫) 5% 2 宫外孕 5% 3 良性葡萄胎 5% 4 恶性葡萄胎 10% 5 绒毛膜癌 20%)时,公司按一定比例给付怀孕期疾病医疗保险金。
7.对附加被保险人的保障
“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七日后六周岁前确诊患特定先天性疾病之一,我们按基本保额的15%给付先天性疾病保险金。
“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七日后六周岁前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中国人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投保示例
张小姐:28岁 投保金额:30万 交费方式:20年 首期保费: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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