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祥福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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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人寿祥福定期寿险产品简介

  产品全称:国寿祥福定期寿险

  产品类型: 主险

  险种类别:定期寿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16周岁至55周岁

  缴费方式:20年

  保险期限:20年

  二、中国人寿祥福定期寿险保障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时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中国人寿祥福定期寿险投保示例

  男性。30周岁,投保10万保额,保险期间为20年,20年交费,年交费:380元

  1.身故保险金

  1年内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为380元,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身故,或1年后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为10万元,合同终止。

  2.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1年内因疾病残疾,保险金为380元,合同终止。

  因意外伤害高残或1年后因疾病高残,保险金为10万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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