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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结构图

所谓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和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在会计科目中,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只用于保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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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编辑本段回目录

根据中国保险业务分类,保险责任准备金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准备金和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两大类。

1、财产保险责任准备金根据其用途可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总准备金。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又称未满期保险费准备金,或未到期风险准备金,是指当年承保业务的保险单中,在下一会计年度有效保单的保险费。之所以会产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其原因在于,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期限与企业会计年度在时间上不可能完全吻合,因为企业会计年度总是自公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而保险责任期限却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因此,在会计年度结算时,必须有期限未届满或虽已收取但应属下一个年度收取的保险费,这一部分保险费即称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发生保险责任而未赔偿或未给付保险金,在当年收入的保险费中提取的资金。关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及标准,在本法第九十五条的条文释义中有详细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3)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发生周期较长、后果难以预料的巨灾或巨额危险而提留的资金准备。总准备金应在公司每年决算后的利润中提取,经较长时期的积累形成一定的规模。

(4)广义的财产保险包括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因此,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也需要提存以上三种保险责任准备金。

2、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也称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履行今后保险给付的资金准备。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适用于长期性人寿保险业务,它来源于当年收入纯保险费及利息与当年给付保险金的差数。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可分为理论责任准备金与实际责任准备金。

(1)理论责任准备金,是指根据纯保险费计算积累的用于给付保险金的资金,其计算并不考虑保险业务经营的实际条件,即附加费用及其在时间上的不平均。

(2)实际责任准备金,是指人寿保险业务中实际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它是考虑了各年间附加费用的不同开支情况,并以理论责任准备金为基础加以修订而计算的。

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投保人存放在保险公司处的资金,投保人在保险期内退保或变更保险合同,保险人应根据当时实际责任准备金的数额确定投保人应享有的权利。由于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在经营技术上的不同,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必须单独留存。

原则编辑本段回目录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的原则有两个:1、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的原则。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保险法的立法宗旨,同时也是保险法的重要立法原则之一。被保险人作为保险活动当事人的重要一方,保障其合法利益是无可争议的。而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要体现在保险公司及时、准备地履行其赔付责任。如果保险公司置被保险人的利益不顾,片面强调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不真实、足额地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一旦发生赔付责任,保险公司将陷于被动,甚至出现无法履行保险合同的局面,对被保险人的利益将是极大的损害。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要求得发展,必须以被保险人的信任为基础,争取足够多的投保人,为此保险公司就要有良好的信誉,切实起到减少被保险人面临的风险损失的作用,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充足的各项责任准备金作为后盾,就很难以及时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付。所以,保险公司必须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为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2、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从实质上来讲,这一原则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因为要想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公司必须要有基本的偿付能力,而保险公司要拥有一定的偿付能力,就必须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以备不时之需,否则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也就无从谈起了。除本条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的规定以外,本法第七十九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关于保证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公积金保险保障基金、最低偿付能力的规定,都是为了保证保险公司具有偿付能力作出的非常有针对性的规定。

办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提存足够的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履行赔付责任、保障被保险人权益的重要保证,世界各国都以法律法令形式具体规定保险人必须提存准备金的种类和比例。由于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种类比较多,而且各种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和结转方式也不尽相同,不可能在本法中一一作出明确规定,为了体现立法体例上的统一,本法第二款规定: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对于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标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保险公司提存的各项保险责任准备金必须真实、充足。

①除人寿保险业务外,经营其他保险业务的,应当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当年自留保险费的50%.

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效的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③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已提出的保险赔偿或给付金额,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付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会计处理编辑本段回目录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提取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也可以设置“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分别核算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保险责任准备金类别、险种和原保险合同或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期,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确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二)对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时,应按补提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

(三)原保险合同保险人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应按相应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 科目,贷记本科目。

再保险接受人在收到分保业务账单的当期,应按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冲减金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应按相关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规定编辑本段回目录

第九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原保险法第九十三条仅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其提取比例作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活动,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提高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本条第一款对各项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原则作了规定,而不仅仅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出规定。

提存足够的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履行赔付责任、保障被保险人权益的重要保证,世界各国都以法律、法令形式具体规定保险人必须提存准备金的种类和比例。对于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标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保险公司提存的各项保险责任准备金必须真实、充足。

提取方式编辑本段回目录

提存责任准备金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理论责任准备金提取方法,另一种是修正责任准备金提取法(也称实际责任准备金提取法)。两者的区别在于计算的依据不同,理论责任准备金是以均衡纯保费为依据计算的;修正准备金则是根据修正后的非均衡纯保费计算的。可以证明,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各年的实际责任准备金总不会超过理论责任准备金,但两者的差额随着时间延长逐步缩小,直至为零。实际责任准备金和理论责任准备金在保险期间的什么时间达到一致,随缴费方式(如限期缴费年限的长短)和修正方法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到保单满期时,二者的差额必定为零。

(1)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存: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大多属一年以内的短期险,与财产保险在费率计算方面具有类似性质,所以其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原理与财产保险类似。至于人寿保险则属于长期险,与财产保险在费率计算方面有显著不同,需要计算寿险责任准备金。

(二)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也称赔款准备金,是在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决定赔付或应付而未付赔款,而从当年的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准备金。它是保险人在会计年度决算时,为该会计年度已发生保险事故应付而未付赔款所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保险保障基金。

相关介绍编辑本段回目录

法国是个福利大国,但自从法国进入了战后就业人员退休的高峰期。由于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提高,老年人口出现爆炸性增长。法国退休金入不敷出的矛盾日益突出。2002年,法国政府为退休制度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150亿欧元,如不改革,至2020年政府支出将猛增至280亿欧元。因此这是希拉克在2003年提出的改革的重点。

日本的养老保险体系分公、企、私三个层次,即公共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养老保险。日本养老保险金由个人与政府分担,目前政府30%,个人及公司70%。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终于破绽百出,难以为继。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以现在工作的人缴纳的保险金,支付给已退休的人维持生计,这就要求两者保持合理比例。由于对养老保险制度前景的担忧及对自己老后生活的不安,不少人因此故意不纳甚至拒纳养老保险。这使得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数逐年下降,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基数增长缓慢。与此同时,财政支付也越来越困难。

二战结束时,美国劳联-产联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他们将不再推动由政府强制执行的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障计划,而是促成由大垄断企业建立的养老金体系。在AT&T、通用汽车、福特汽车、美国钢铁这样的大企业中,工人已经高度工会化了,他们的养老金退休金将依赖于其雇主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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