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
一、泰康人寿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产品介绍
产品全称:泰康人寿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0周岁的人士
缴费方式:8年、至60岁
保险期限:16年、保至65岁、88岁
二、泰康人寿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产品特色
1.有病治病,住院津贴,保障时间最长
目前市场上唯一的可保障至88岁的住院津贴健康险。无论大病小病,只要是合理 住院,都可享受津贴(免除责任除外),每次入院可最高给付180天,补贴天数累计可达1000天,让您真正无惧疾病,安享无忧!
2.到期还本,兼顾保障,无比贴心呵护
生存至65岁(或88岁)可一次领回交纳的全部保费,若65岁(或88岁)前不幸身故,返还所缴保费作为身故金,由受益人领取。
3.保单分红,抵御通胀,分享经营成果
享受专家理财,红利可得利计息,抵御通货膨胀,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泰康人寿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保障责任
1.身故保险金:
(1)身故发生在交费期内(含交费期间届满日),身故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a.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b.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2)身故发生在交费期满后,身故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都:
a.保险金额×交费期间;
b.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2.生存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都
a.保险金额×交费期间;
b.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2)附加吉祥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a.因意外伤害住院: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额
b.因疾病住院: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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