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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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泰康人寿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产品介绍

  产品全称:泰康人寿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0周岁的人士

  缴费方式:8年、至60岁

  保险期限:16年、保至65岁、88岁

  二、泰康人寿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产品特色

  1.有病治病,住院津贴,保障时间最长

  目前市场上唯一的可保障至88岁的住院津贴健康险。无论大病小病,只要是合理 住院,都可享受津贴(免除责任除外),每次入院可最高给付180天,补贴天数累计可达1000天,让您真正无惧疾病,安享无忧!

  2.到期还本,兼顾保障,无比贴心呵护

  生存至65岁(或88岁)可一次领回交纳的全部保费,若65岁(或88岁)前不幸身故,返还所缴保费作为身故金,由受益人领取。

  3.保单分红,抵御通胀,分享经营成果

  享受专家理财,红利可得利计息,抵御通货膨胀,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泰康人寿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保障责任

  1.身故保险金:

  (1)身故发生在交费期内(含交费期间届满日),身故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a.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b.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2)身故发生在交费期满后,身故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都:

  a.保险金额×交费期间;

  b.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2.生存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都

  a.保险金额×交费期间;

  b.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

  (2)附加吉祥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a.因意外伤害住院: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额

  b.因疾病住院: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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