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人寿安康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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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泰人寿安康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介绍

  产品全称:国泰人寿安康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意外险

  所属公司: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投保年龄:30天~65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

  保险期限:一年

  二、国泰人寿安康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责任

  1.意外身故及残疾(EAH)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依所列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可选)(EAI)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于医院治疗的,本公司以同一意外伤害事故直接用于治疗且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范围内的实际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已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或其他商业保险公司的途径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按百分之八十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本合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累积给付总额最高以本合同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3.意外医疗住院日额保险金(可选)(EAJ)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伤害之日起180日以内,经登记合格的医院治疗者,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记载该被保险人之「意外医疗住院日额」乘以实际住院医疗日数给付「意外医疗住院日额保险金」。本合同意外医疗住院日额保险金的累积给付日数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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