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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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全称: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类型: 主险
险种类别:重大疾病保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30日—7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10年、20年

产品特色: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终身保障
交费有期限,保障无限期,一旦拥有,一生呵护。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获保障的二十种重大疾病
一、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七、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九、双目失明——永久性不可逆
十、瘫痪——永久完全
十一、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二、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十三、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四、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十五、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十六、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十七、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十八、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十九、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二十、严重重症肌无力

投保案例:
王先生,30岁,投保10万元康宁终身,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870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重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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