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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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经政府有关当局批准,依照法律要求设立的从事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法人。通常意义上来讲,保险公司就是保险人或承保人。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限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目前我国国内保险公司有两种组织形式,即股份有限公司(含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如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等;国有独资公司如原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国外保险市场以公司形式经营保险业务的主要有两种形式,即保险股份公司与相互保险公司:

(1)股份保险公司类似于其他产业的股份公司,由发起人根据《公司法》设立,由此具体规定了公司发起人的人数、公司债务的限额、发行股票的种类、税收、营业范围、公司的权力、申请程序、公司执照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组织由三个权力集团组成,即股东、董事会、高级经理人员。

(2)相互保险公司也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但是一种非营利公司,没有股东,公司为报单持有人(投保人)拥有。因此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客户。股份保险公司的股东并不一定是公司的顾客,相互公司的投保人作为所有人可以参加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事公司的业务经营与管理。投保人能以取得"红利"的形式分享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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