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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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是指保险企业在组织经济补偿过程中,将积聚的保险基金的暂时闲置部分,用于融资或投资,使资金增值的活动。为经济建设直接提供资金,同时增强保险企业经营的活力,扩大保险承保和偿付能力,降低保险费率,以更好地服务于被保险人。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

必要性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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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资金运用最根本的原因是由资金(资本)本身属性决定。
资本只有在运动中才能增值。保险企业将暂时闲置的资金加以运用,以增加利润,这是资本自身的内在要求。

(二)保险资金运用是由保险业务自身性质决定。
保险基金由于未来的补偿和给付,是货币形态的。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存在着通货膨胀问题。如果保险基金不能正常运用,不仅无法取得收益,连保值都难保证,势必影响保险人经济补偿职能的实施。

(三)保险资金运用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
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往往出现承保能力过剩,承保利润下降。保险人转向注重从保险资金运用中取得收益,争取投资利润。保险资金运用的结果,使保险人获得了平均利润,而被保险人也以低费率形式享受到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

运用原则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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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性。安全性原则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首要原则。因为保险基金是保险人对全体被保险人的负债。从数量上看,保险基金总量应与未来损失赔偿和保险给付的总量一致,若不能安全返还,必将影响保险企业的经济补偿能力。为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保险人一定要做好投资预测,选择安全性较高的投资项目,以小额、短期、形式多样化来分散风险,增加投资的安全性。

(二)收益性。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目的就是盈利。盈利能给保险人带来企业效益,增强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这就要求保险资金运用中选择高效益的投资项目,在一定风险限度内力求实现收益最大化。

(三)流动性。保险具有经济补偿的功能,保险事故的发生又具有随机性特点,这就要求保险资金运用保持足够的流动性,以便随时满足保险赔偿和给付的需要。保险人应根据不同业务对资金运用流动性的不同要求,选择恰当的投资项目。

以上三原则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其中收益性是主要目的,而安全性、流动性是资金运用盈利的基础。稳健的资金运用,应该首先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在此基础上努力追求资金运用的收益性。

运用形式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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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债券是国家或企业信用的一种形式。按发行者不同分为公债和公司债。保险企业可针对不同业务的特点,投资于长期债券和短期债券。

(二)股票。股票一般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优先股同时具有债券和普通股的特点,有固定的收益率,风险比普通股小,较适合保险投资。

(三)不动产。不动产投资在各国保险业中非常普遍。优点是便于对资产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且盈利性和安全性较好,但流动性差,故各国保险法对其严加限制。

(四)贷款。保险人发放的贷款一般为抵押放款,即以不动产、有价证券或寿险保单为抵押的放款,安全性较好。

各国对资金运用的管理都比较严格,中国《保险法》对此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资金构成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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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保险企业可用来投资的资金有

1.资本金

2.各种准备金

3.其他资金

(二)运用。
1.由于保险资金的时间差和数量差,资本金和非寿险总准备金,以及寿险责任准备金一般可运用于长期投资。

2.非寿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经常收入的保险费和其他收入,一般可用于短期投资。

投资现状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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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各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地毯式”检查已经开始。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2008年保险资产管理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称, 拟于2008年8月至11月对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保险资产管理现场检查。

根据保监会的安排,这次检查以风险管理和制度执行为重点,具体包括:要求各相关机构在2008年8月25日前上报外汇资产风险自查报告和投资资产风险自查报告,在2008年8月31日前上报保险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在市场最为关注的保险资金权益资产处理上,保监会要求各相关机构在报告中分析权益投资的现状,说明各自投资收益(分财务收益和综合收益)、风险及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具体内容包括,按照资产分类计算股票投资余额、比例和收益,其中大盘蓝筹股余额、比例和收益(说明公司确定大盘蓝筹股的标准),前十只重仓股票资产余额和比例,各只股票余额和比例,所属行业特征;分别说明2007年和2008年年上半年投资新股的策略及收益情况;流通受限股票余额和比例,逐一说明目前股价发行价的比较情况(包括定向增发和网下配售两部分);不再符合保险机构投资条件的已购股票(因公司变化等因素)余额和比例,拟采取的措施;基金投资余额、比例和收益,分别列示货币型、债券型、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的情况(说明投资基金的选择标准);以及列示分红、万能、投连等保险产品约定的投资股票和基金的比例,说明实际投资情况,分析潜在风险。

资产管理公司还需说明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管理产品情况,包括设立时间、募集规模、规模变化、投资基准、投资收益、剩余期限、产品净值及各保险机构的申购赎回情况,分析这些产品在销售、投资及收益等方面的风险状况。

中国现状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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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大力加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2006年06月26日在此间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在目前中国金融产品较少的情况下,允许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对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有重要作用。

《意见》说,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

目前中国保险业总资产已超过1.6万亿元,而据中国保监会的预计,到2010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将达4万亿元左右。保险资金投资范围近年持续扩展,可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国内投资渠道有限,投资盈利不足,2006年4月,保监会批准保险机构通过购汇进行海外投资,保险公司海外投资比例将不低于其总资产的5%。吴定富日前透露,其投资上限有望设定为保险总资产的15%,即约2400亿元人民币。

“保险业现在处于爬坡阶段,其发展遇到了一个‘门槛’,中央出台政策文件正是促进保险业取得突破的一个助推力”,郝演苏说。

当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速,养老制度和医疗制度改革在快速推进的同时,暴露出许多社会问题,如果没有保险相关配套政策出台,矛盾将无法得到解决。

根据《意见》,中国将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险和建康险等人身保险业务,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旅游等领域逐步推广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并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保险资金的运用不仅要提高效益,更重要的是注意安全”,吴定富表示,“要在每一个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开通前建立起风险防范机制,保证保险资金做到万无一失”。

郝演苏认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全面放开,资金可去的领域都已开通,但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要求和风险,需要清楚界定资金投资的空间和规则。“道路已经修好,但红绿灯的时间控制有讲究,现在需要根据路况和风险把红绿灯设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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