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用版)》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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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以保险组织、保险对象以及保险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保险法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保险法既包括保险公法,也包括保险私法;狭义的保险法则仅指保险私法。所谓保险公法,就是有关保险的公法性质的法律,即调整社会公共保险关系的行为规范,主要指保险业法和社会保险法;所谓保险私法,就是调整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保险关系的法律,主要指保险合同法和保险特别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有关海上保险的法律规范)。
图书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图书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2月28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3月21日)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2008年7月10日)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6月22日)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2006年4月6日)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05年10月14日)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12月1日)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12月15日)
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2001年11月16日)
实用附录:
《保险法》重要条文新旧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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