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是指对投保人在公共场合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保障的险种,如在营业期间的运动场所、娱乐场所,在施工期间的建筑、安装工程,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企业等,都可能因意外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而产生投保空间。在欧美发达地区,公众责任险已成为机关、企业、团体及各种游乐、公共场所的必须保障。
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或其它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公众责任险正是为适应上述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公众责任险可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公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为其经营的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投保该险种。
公众责任险包括餐饮业综合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物业责任保险等等。如果消费者在一些商场或餐馆等场所发生了意外事故,且责任在商场或餐馆,投保了公众责任险的商场或餐馆就可以先赔钱给消费者,再找保险公司索赔。
这类险种最终目的是使第三方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因此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如旅行社等投保了相关责任保险后,旅客在旅途中发生人伤物损的,即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在发达国家,责任保险在财险业中所占的比重目前高达30%以上,如美国为45%。而现时中国仅为4%左右。随着各项保护公民生命财产权益不受侵犯的法律责任制度的健全完善,以及公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我国责任保险已具备了大力发展的条件。
保监会人士表示,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境内外旅游等方面推广。也就是说,今后国家将通过立法的形式,商场、旅游公司、娱乐场所都要购买强制的公众责任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者进行赔偿。
现状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公众对公众责任认识鲜少,根据一般保险条款规定,公众责任险是公民或法人在固定场所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欧美等发达工业化地区,公众责任险已作为具备社会管理功能的险种普遍被公众接受和使用。
由于公众责任险保费低廉、分散、风险大,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并且有效需求低,消费者认识程度低,早期发展需要政府支持。调研显示政府未强制推行企业投保公众责任险,是目前公众责任险市场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其次,企业,尤其是本地企业风险意识不高,据统计,投保公众责任险的企业多为外资及合资性质。此外,消费者对公众责任险认知率和维权意识低。
调查编辑本段回目录
由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08年北京市公众责任险现状调研项目报告》中显示,目前北京市民公众责任险认知率不足25.3%。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在人流量较大的经营性公众场所,如电影院、酒吧等试行强制立法试点工作。
“调查显示82.5%的消费者认为北京市有必要强制推行公众责任险,可以保障消费者安全和利益。但是,2007年北京市公众责任险保费收入只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1.4%左右。”北京市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应该投保公众责任险的企业考虑到成本的因素,对于公众责任险仍然不重视。
此外,由于公众责任保险开办时间短,保费低廉、承保分散、风险大,而且在技术、管理上对保险公司的要求较高,加之公众接受程度不够,有效需求不足,因此导致了责任险产品开发速度相对较慢。
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人士介绍,许多意外发生之时,由于企业未投保公众责任险,有的企业甚至逃避责任,结果导致由政府买单,加大社会公众的成本。
参考资料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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