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表》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编辑本段回目录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登记证编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参加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编辑本段回目录
一、参加单位指派专职或兼职人员到就近的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意向表》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服务协议》,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二、参保单位核对以上表格中各项内容无误后,可到企业注册地所在区社保征收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三、用人单位参保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及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职工参保时须提供的资料:
1、首次参保(深圳):
(1)非深户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馆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2)深户员工:除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馆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外,还须提供下列之一证件及其复印件:
①属全民工、集体工、合同制职工从市外调入的,应提供其调动介绍信(调令);
②属学校分配的毕业生,应提供由市人事局签发的《接收安排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
③属新招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招工表;
④属安置的复退转业军人的应提供复退、转业军人行政介绍信;
⑤属迁入、久居的应提供户口本。
2、本市职工(包括深户和非深户)在市内正常流动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电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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