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科学定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所谓不丧失现金价值,就是当保单正式生效并经过一段时间后,投保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或者不能继续持续交费,保单此时已经产生的现金价值,不会因此而消失,仍旧属于投保人。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公司都会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现金价值,一般为了简明易读,都会采用表格形式,并且在相关的条款中明确现金价值的计算方法,以及所采用的利率。
几种方法编辑本段回目录
不再进行交费,一般可以采取一下几种办法:(1)自动垫缴。就是说,投保人因故未能在宽限期内按时交费,可利用保单已产生的现金价值来垫缴所欠保费,使保单继续有效。(2)退保。根据投保人申请,按照现金价值退还所得即为退保金。
减额交清编辑本段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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