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赔偿基本原则

标签: 财产保险赔偿基本原则

顶[0]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

财产保险赔偿的基本原则

(图)财产保险赔偿基本原则财产保险赔偿基本原则


■ 赔偿原则
•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
• 赔偿原则适用的前提: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标的遭受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 保险人可选择的赔偿方式:货币赔偿;置换;恢复原状。
• 赔偿原则的运用
 保险实践证明,与财产本身的价值相比较,大部分的直接财产损失数额是较小的。因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使用免赔条款和共同保险条款降低保费。
1,免赔。分绝对免赔和相对免赔两种。前者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损失额小于合同中所规定的起赔限额,被保险人承担全部损失。后者是规定一个免赔率,一旦损失额等于该免赔率,保险人将支付所有的损失。
2,共保。即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承担损失份额。
• 为什么规定共保?当一给定的财产的价值越低时,保险人为索赔每一保险单位所承担的成本就越高。使用共保规定就是为避免类似的不公平。
• 如果被保险人足额投保,在得到保险人赔偿后,他可以使该标的恢复到损毁前的状态,或者能够保全其应得的经济利益;但如果不是足额投保,保险人就只能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保险金额与保单所规定的保险金额来进行赔偿,其余部分由被保险人自己负责。
• 共保的计算:赔偿金额=(实际保险金额/规定保险金额)×损失金额
• 实际保险金额指被保险人实际购买的保险金额;规定保险金额指共同保险条款要求被保险人应当购买的保险金额,它是共同保险条款所规定的百分比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乘积。
■  分摊原则 
• 分摊原则又称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重复保险,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分别订立保险合同。
• 各国保险立法均规定,在保险赔偿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的情况下,保险人之间运用分摊原则进行赔偿。
• 分摊原则的运用
• 1,比例责任。即把每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除以各家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之和,得出每家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按此比例分摊损失金额。
• 某保险公司分摊保险赔款额=某保险人承担保险金额/各保险人承保保险金额总和•损失金额
• 2,限额责任。这一方式规定,各保险人的损失分摊额并不以其保险金额为基础,而是按照在没有其他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责任限额来分摊赔款。
• 它和比例责任的共同点是,各保险人都是按照比例来分担赔款的;与比例责任的不同点是,计算比例的基础不同。比例责任方式的计算基础是保险金额,限额责任方式的计算基础是赔款额。
• 计算公式:某保险人赔款额=某保险人赔款限额/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总和•损失金额
• 3,顺序责任。这种方法规定,由先出单的保险公司首先负责赔偿,第二家保险公司只有在第一家承保的限额用完时,才承担超出的部分。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 下一篇损余处理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收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