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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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复保险(Double Insurance)的分摊原则

  重复保险指被保险人以同一保险标的物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人投保相同的保险,而且保险金额总额超过该保险标的价值的行为。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指根据保险补偿原则,在发生重复保险赔付责任时,将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责任在各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以避免被保险人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的法律原则。

  在实际运用中,保险人如何对损失后的赔款进行分摊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二种:

  1、比例责任制

  比例责任制又称保险金额比例分摊制,是各保险人按各自单独承保的保险金额占总保险金额的比例来分摊保险事故损失的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某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和×实际损失

  2、责任限额制

  责任限额制也称赔款比例分摊制,是指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单独承保时的赔款额作为分摊的比例而不是以保额为分摊的基础。计算公式为:某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该保险人单独承保时的赔款金?所有保险人单独承保时的赔款金额的总和×实际损失。

  3、顺序分摊制

  按出单时间顺序赔偿,先出单的公司在其保险限额内赔偿,后出单的公司只在其损失额超出前家公司的保险额时,再在其保险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如果在有其他保险公司承包,那么依据时间顺序按照此方法顺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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