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
标签: 中国人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
顶[0] 分享到 发表评论(0) 编辑词条一、中国人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产品介绍
产品全称: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
产品类型: 主险
险种类别:少儿保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60日—14周岁
缴费方式:至被保险人18周岁
保险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至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
二、中国人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产品特色
1.呵护成长
为孩子成才、立业、安家提供支持。
2.保费豁免
特别推出保费豁免条款,让您后顾无忧。
3.保单借款
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三、中国人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保障责任
1.成才保险金
教育关系到孩子的未来,在家庭中建立教育基金提前为子女上大学准备好充足资金。
2.创业金
子女初入社会、羽翼未满时,在起步阶段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
3.安家金
为子女结婚成家做准备。
4.保费豁免
一旦父母遭遇不幸,符合条款规定时可以不再交费而保单继续有效,延续父母关爱,保证子女平安成长。
5.借款
如急需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得借款。
四、中国人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投保示例
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交费期至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年交保费4,47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成才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成才保险金3万元。
立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3万元。
安家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存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安家保险金4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费的1.5倍,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公司一次性给付其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中国人寿美满一生年金 下一篇中国人寿阳光宝贝吉祥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